开展慰问困难党员、老党员工作,从思想、工作、生活上关心党员,是健全党内激励、关怀、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,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,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。按照中省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基层党组织开展“七一”前夕走访慰问工作通知如下:
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摸排本级党组织内的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党员情况,实事求是的确定慰问对象。确定生活困难的党员可参考以下条件:党员本人因大病、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情况;党员本人因配偶、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情况;党员家庭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。老党员慰问条件由离退休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1.支部申报。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,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,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提出生活困难党员名单,并说明有关情
2.基层党组织推荐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对各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,研究确定困难党员 1-2 名(若无合适对象,也可不推荐),填写《江南在线客服党内关爱帮扶专项资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于6月18日前,报送相关材料至党委组织部(行政楼310办公室)。
3.组织部审核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,并报校党委同意后,在“七一”前夕对部分生活困难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。
4.基层组织慰问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对经排查未上报至学校层面的困难党员和老党员,要研究确定本级慰问对象,在“七一”前夕要认真做好本级党组织内的走访慰问帮扶工作。
党委组织部从代校党委管理党费中,各基层党组织从历年党费返还款中安排慰问经费。
1.各基层党组织要扎实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,使开展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、振奋精神、推动工作的过程。在走访慰问中要转达各级党组织对困难党员、老党员的关怀,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,让慰问对象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。
2.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起来,在走访慰问过程中,深入浅出地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广泛宣传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、取得的伟大成就、铸就的伟大精神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。
3.对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党员进行慰问,既要实事求是,又要兼顾党员感受。要认真听取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意见,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,使慰问工作收到实效。